進入新世紀以來,黑龍江墾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農業部、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農業經營體制改革、發展現代農業的部署,緊緊圍繞墾區現代農業“十化”建設,不斷創新農業經營體制,完善土地承包經營制度,創新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方式,為現代農業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和保障,促進了墾區現代化大農業跨越發展。
2000年至2011年,墾區糧食總產由163億斤躍升到407億斤,相繼登上200億斤、300億斤、400億斤三個大臺階,主要畜產品肉蛋奶產量由40.8萬噸增加到208.7萬噸,相繼邁上100萬噸、200萬噸兩大臺階。糧食綜合加工能力由500萬噸提高到2400萬噸。墾區以擁有相當于一個“小省”的耕地、一個縣的人口,生產了相當于一個“中省”的糧食,提供了相當于一個“大省”的商品糧,成為名副其實的國家重要商品糧基地、畜產品基地和食品加工基地。2011年,墾區農工家庭人均純收入達到16466元,是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36倍。
一、創新農業經營體制的主要做法
墾區現代農業建設之所以能夠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關鍵在于立足墾情,堅定現代農業發展方向,堅持與時俱進深化改革,不斷推進農業經營體制創新、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為現代農業建設提供體制保障和動力支撐。
(一)推進撤隊建區改革,創新農場管理體制
墾區國有農場大多數是按照前蘇聯建場模式設立的,大型農場設農場、分場、生產隊三級建制,中小農場設農場、生產隊兩級建制,生產隊耕地規模在1萬畝左右。從2003年10月開始,墾區全面推進農場撤隊建區改革,重構基層組織架構。撤銷了全部34個分場、2241個生產隊建制,按照耕地規模5萬畝以上,人口1000人左右,集中設立了570個管理區(中小型農場不設管理區),推進居民點向管理區或農場場部整體搬遷,土地整理復墾。到2011年末,整體搬遷生產隊居民點1783個,占總數的79.6%,復墾耕地50萬畝。
推進撤隊建區改革,不僅減少了管理層次,降低了管理成本,而且整合了土地資源、人力資源和管理資源,形成了規模效應,有利于發揮農場組織優勢,強化農場“統”的功能,不斷提高農業生產手段現代化(水利化、機械化、信息化)、生產方式現代化(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生產組織現代化(合作化、產業化、集團化、社會化)建設水平,為現代農業建設提供了體制和組織保證。同時,通過居民點整體搬遷,加快了農場城鎮化進程,促進了分工分業,二三產業實現快速發展,推動了“三化同步”。
(二)確立雙層經營主體地位,完善農業經營體制
在雙層經營體制框架下,農場與家庭農場之間,既有管理與被管理的企業管理關系,又有土地發包與承包的經濟契約關系。確立國有農場與家庭農場的雙層主體地位,把握好“統”與“分”的關系,是完善農業經營體制的前提。2010年,在總結墾區二十多年改革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省人大通過地方性法規《黑龍江省墾區條例》,對國有農場的經營體制及雙層經營主體做出法律規范。條例明確:國有農場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國有農場是雙層經營體制的資產經營主體,通過對權屬內的國有土地等資源性資產的發包經營和生產服務,統一組織、指導、管理本場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家庭農場、聯戶家庭農場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是雙層經營的生產經營主體,通過承包方式取得國有農場國有土地等資源性資產的經營權,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通過依法確立國有農場的經營體制及雙層經營主體地位,防止今后改革再度出現 “改變雙層經營搞多層經營”,造成主體缺位或越位,為完善農業經營體制,發展現代農業打牢了制度基礎。
隨著墾區現代農業“十化”建設水平的不斷提升,農場與家庭農場之間“統”與“分”的功能也在發生相應改變。墾區堅持與時俱進,根據生產力水平的階段性變化做出相應調整,充分調動農場與家庭農場兩個積極性。現階段,墾區重點在八個方面發揮國有農場“統”的功能,即:統一經營管理國有資產,統一制定實施農業發展規劃,統一規劃建設農業基礎設施,統一制定實施農業耕作制度,統一制定實施農業技術措施,統一提供公共農業技術服務,統一組織管理農機運用,統一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在家庭農場“分”的自主權上,主要體現在:自主選擇生產項目、自主決定經營規模、自主投入生產資金、自主決定勞動用工、自主選擇農業服務、自主銷售剩余產品、自愿參加合作組織、自主選擇合作伙伴。在把握“統與分”的關系上,防止背離市場規律和法律規范,特別是在 “統一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上,可以“統一組織”,但不能“強買強賣”侵犯農工權益,要給家庭農場充分的選擇空間。
(三)牢牢把握關鍵環節,完善土地承包制度
完善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是完善農業經營體制的基礎。國有農場土地屬于經營性國有資產,不同于農村集體土地,不能完全照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2006年以來,黑龍江墾區結合推進國有農場稅費改革,全面推行以“兩田制”為主要形式的土地承包制度,并針對土地承包中出現的問題,不斷加以改進和完善。
一是在土地承包組織方式上,堅持家庭承包為主,多種形式承包。墾區現代化大農業發展實踐證明,家庭經營不僅可以實行勞動密集型小規模經營,又可以借助現代生產手段進行大規模經營,符合現代農業發展要求。創新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方式,必須建立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多年來,墾區堅持實行家庭承包、聯戶家庭承包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承包等多種形式的土地承包制度,始終把家庭承包作為國有農場土地承包的基本組織形式,允許聯戶承包和其他組織承包。 2011年墾區家庭農場總數30.65萬個,其中獨戶家庭農場28.93萬戶,占94.4%。
二是在土地使用權配置方式上,堅持既講效率,又講公平。公平合理地配置土地資源,既要按照國家政策保障農工土地承包權益,講求公平;又要按照市場機制優化土地資源配置,講求效率。防止資源占有過度不均,造成農工收入畸高畸低,是完善土地承包經營制度,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的關鍵。近些年,墾區在土地使用權配置上,堅持推行“兩田制”,即將承包耕地按其功能劃分為基本田、規模田和機動地。通過基本田的公平分配,保障農工的土地承包權益;通過規模田的優化配置,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通過機動地的競價承包,引入市場競爭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三是在土地承包費定價上,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雙增。正確處理土地收益分配關系,是穩定土地承包關系的關鍵。既要保證農工增收,又要實現農場增效,只有兩者利益兼顧,才能充分調動兩個積極性,保持農場可持續發展,保障現代農業建設。近些年,墾區堅持根據土地使用權的配置方式,確定土地承包收費標準。實行基本田定項收費,只收取五項社會保險和農業保險費農場繳納部分,規模田控制收費,標準低于土地流轉市場價格20%左右,落實國家稅改政策;機動地市場競價,形成市場價格,保證農場正常運轉。為防止農場隨意漲價,加重農工負擔,墾區規定土地承包費調整方案由管理局審核把關,報農墾總局備案。
(四)發展合作經濟組織,創新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方式
墾區把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創新農業經營體制的重要載體,采取行政引導、典型帶動、政策驅動等措施,通過能人領辦、基層組織創辦、龍頭企業領辦等多種組建形式,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墾區合作社呈現出“群體數量快速增加,個體規模逐步擴大,專業領域不斷拓寬”的發展態勢。截至2012年9月底,墾區經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各類農工專業合作社達到1563家,合作社成員總數18629戶,出資總額達到34.16億元。
從實踐看,農工專業合作社的積極作用主要體現在:一是促進了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拓寬了農工增收渠道。墾區西部地區一些人多地少的農場,通過行政引導,以管理區或作業站為單位,組建種植業合作社,發揮現代農機裝備優勢,實行“六統一”合作經營(統一供種、整地、播種、管理、收獲、銷售),變“多數人包地,多數人種地”為“多數人包地,少數人種地”,分離出富余勞動力從事養殖業或二三產業,既獲得了土地承包經營收入,又得到了分工分業的收入。二是延伸農業產業鏈條,促進了農業產業化經營。一些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籌資建設加工廠,將水稻種植、加工、銷售連接為一體。有的稻米加工龍頭企業與水稻合作社相互出資,形成了“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的利益連接機制,實行生產資料統一采購、水稻專品種種植、專品種加工、專品種銷售,不僅節省了生產資料采購成本,保證水稻原料供應,而且增強了產品市場競爭力,推動了農業產業化經營。農工不僅獲得農業生產經營收入,還得到財產性收入,分享加工增值和銷售效益。三是探索農場區、社組織有機結合的新途徑,推動了農場組織管理形式創新。隨著農場撤隊建區城鎮化的發展,一些農場生產隊、管理區居民點已整體搬遷至農場城鎮,管理區的社會管理職能隨之轉移到農場社區。管理職能發生變化,管理方式也需要相應調整。針對這種情況,有些農場探索出由農場與農工共同出資,設立農工專業合作社;管理區與合作社組織有機結合,農場以出資人身份參與合作社民主管理,形成了“農場+合作社+農戶”的新型管理模式。
二、農業經營體制創新的體會
第一,在方向把握上。要深刻認識農業實行家庭經營是由農業生產的特殊自然規律決定的,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是我國農村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必須保持長期穩定并不斷創新完善。國有農場是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在制度上示范帶動現代農業發展,必須不斷探索能充分發揮雙層經營優勢的現代農業經營體制。要遵循市場規律和法律規范,強化國有農場與家庭農場的市場主體地位,確立兩個市場主體“統與分”的合理界限。
第二,在制度安排上。要深刻認識國有農場的企業屬性、國有土地的資產屬性,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不能完全照搬農村土地承包制度。在土地使用權配置上,既要講公平,保障農工土地承包權益;又要講效率,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在處理土地收益分配關系上,既要保證農工增收,又要保證農場增效,兩者利益兼顧,充分調動農場與家庭農場兩個積極性,為現代農業建設提供內生動力。
第三,在工作推進上。要深刻認識創新農業經營體制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堅持長遠謀劃與著眼當前相結合,典型引路與全面推進相結合,市場機制與行政引導相結合,形成有效的工作推進機制,統籌協調地推進改革創新,確保農業經營體制改革在可控范圍內穩步推進。
責任編輯:蔡基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