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農墾的生存之本、發展之基、民生所依。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是維護農墾權益、促進墾區社會和諧發展的現實需要,是夯實墾區農業發展基礎、保障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墾區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實現土地資產化的客觀需要。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指出,要用三年時間基本完成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任務。為此江西農墾提出:兩年內完成墾區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
首先,要依法依規,加強領導。組建由市(縣、區)主要領導為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同時,強化責任,明確目標,出臺保障措施,將目標進行分解,建立目標責任制度及問責制度。
其次,要突出重點,穩步推進。抓“一個重心、一個重點環節、三類重點地塊、四類重點場”。“一個重心”就是要抓年內能夠完成的基本面積,對權屬來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無爭議的土地,作為下半年確權登記發證的重心。“一個重點環節”就是在確權的基礎上盡快提高發證率,把確權率轉化為高發證率,確保已確權的土地全部發證。“三類重點地塊”,一類是土地增值潛力大、現實價值大的地塊;二類是種植支柱作物、進行大規模產業開發的地塊;三類是容易被侵占、流失的地塊。“四類重點農場”,一是目前仍未開展確權發證工作的農墾場,二是土地面積大的農墾場,三是人為阻力較大的農墾場,四是問題較多且自身無力解決的農墾場。
再次,要創新方法,注重公平。要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充分尊重基層干部和職工群眾的首創精神和實踐經驗,集思廣益破解難題。
在工作推進過程中,必須切實按照中央和江西省相關文件精神,以土地確權為基礎,以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為重點,加快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轉變,著力解決農墾土地利用管理面臨的突出問題,強化農墾土地監管職能,有序開展農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推進土地信息化管理,為實現“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本、資本變股本”,促進墾區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作者系江西省農墾事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