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土部、財政部與農業部等三部門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印發《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18年基本完成權屬清晰、無爭議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任務。
《方案》提出“在掌握全國農墾土地利用基本情況基礎上,于2018年底前,完成權屬清晰、無爭議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任務,積極調處農墾國有土地權屬爭議,調處一宗、登記一宗、發證一宗,做到農墾國有土地'權屬應確盡確、證書應發盡發?!?/P>
《方案》將按照“依法依規、因地制宜、先易后難”的原則實施。首先完成權屬清晰、無爭議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同時依法積極調處農墾國有土地權屬爭議。對于有權屬爭議且一時難以解決的農墾國有土地,劃定爭議范圍,先完成無爭議部分確權登記,爭議土地待爭議解決后再予以確權登記。
一、主要任務
(一)全面開展農墾國有土地權籍調查工作。
組織國有農場開展權籍調查,開展農場不動產測量,調查清楚國有農場依法使用土地的權屬、用途、界址、面積等。具備條件的國有農場應一并開展地上房屋等建筑物的權屬調查和測量,實現國有農場房地一體調查。權籍調查完成后,按照統一的不動產單元編碼模式,形成包括權籍調查表、不動產測量報告和權籍圖等在內的權籍調查成果,提供給不動產登記機構。
(二)加快辦理農墾國有土地登記發證手續。
在權籍調查完成后,各地農墾主管部門要組織國有農場盡快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出登記申請,提交符合登記要求的權籍調查成果資料和權屬來源資料。
(三)依法調處農墾國有土地權屬爭議。
推動建立由地方政府牽頭,國土資源、農墾等多方參與的農墾國有土地權屬爭議調處機制,按照“尊重歷史,面對現實,互利互讓”原則,加大爭議調處力度,采用積案包干、掛牌督辦等方式,努力解決一批權屬爭議。
對于已有合法的權屬調查成果已經標繪或明確了國有農場土地權屬界線的,經核實權屬界線無變化的,不再進行權屬調查指界。
對于已有生效的國有農場土地權屬爭議調解或處理結果,不得因有關方面人員變動或農場隸屬關系變更而改變。
對于權屬爭議一時難以調處的農墾國有土地,可將爭議部分劃出,不得擴大爭議范圍,將沒有爭議的土地先辦理登記發證手續,爭議土地待爭議解決后再予以登記發證。
(四)規范管理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相關成果。
二、工作進度安排
(一)全面推進階段(2017年)。
1.制定工作方案,召開現場會推進工作。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農墾、財政主管部門于2017年5月底之前,結合實際情況,明確工作進度安排、組織實施、經費保障等,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農業部。
2.狠抓任務落實,全面推進確權登記發證。目前全國未確權登記發證的3.8億畝農墾國有土地,到2017年底,完成權籍調查2.3億畝,占未登記發證面積的60%;完成登記發證1.9億畝,占未登記發證面積的50%。2017年全年,各地按照三部委下達的任務指標,全面開展農墾國有土地權籍調查、權屬爭議調處和登記發證工作。
(二)基本完成階段(2018年)。
1.積極推動權屬爭議調處。2018年全年,各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配合當地政府,加大權屬爭議調處力度,努力化解農墾國有土地權屬爭議。對爭議解決的農墾國有土地,及時辦理登記發證手續。
2.基本完成確權登記發證任務。2018年三季度前,在上年度工作基礎上,完成農墾國有土地權籍調查,未登記發證的農墾國有土地登記發證率達到90%以上。
3.系統整理工作成果,全面總結工作。2018年四季度,各地要集中力量系統總結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并于2018年12月底前,以省為單位將本地區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總結報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農業部。
責任編輯:成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