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 墾 情 況
第12期
(農墾改革發展專遞第26號)
農業部農墾局 2017年5月25日
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墾區2017年第一季度改革發展督導情況報告
為推進中央農墾改革發展文件各項措施有效落實,農業部農墾改革發展專項督導第二小組對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五個墾區改革發展工作最新進展情況進行了跟蹤了解和督導。全國深化農墾改革現場推進會后,第二小組又按照韓部長提出的8項重點工作要求,督導各墾區對已有進展的工作“添柴升溫”,對慢半拍的工作“揚鞭趕馬”,對難點癥結“對癥下藥”。總的看,各墾區能夠根據本墾區實際情況,主動作為,積極謀劃,在出臺改革發展實施意見、推進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推進土地確權登記發證、開展農墾改革專項試點等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成績。現將五墾區今年第一季度推進改革發展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各墾區貫徹中央農墾改革發展文件進展情況
(一)浙江墾區。2017年1月6日,浙江省委、省政府正式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進現代國有農場建設的實施意見》,目前已下發至省級有關部門和各地黨委政府。一是對辦社會職能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目前公檢法司、基礎教育、基本醫療等農場辦社會職能已基本完成移交,尚未移交的主要是社區管理。全省138個國有農場居住區納入民政統一管理的有62個,占比45%。二是積極主動與省國土資源廳溝通,推動盡快出臺省里貫徹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和農業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方案。截至目前,浙江省國有農場已確權土地面積28.2萬畝,確權率95.8%,已發證面積22萬畝,發證率74.9%。三是余杭農林集團積極開展組建區域性現代農業集團專項試點,在土地資產化方面,已完成5.47萬畝土地評估,估價41.5億元作為國有資本金注入農林集團。在管理體制方面,撤銷余杭農林資產管理辦公室,保留農林集團,實行企業化管理。
(二)福建墾區。福建墾區在多次征求30個省直相關單位意見后,于3月16日將《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送審稿)》再次報送省政府辦公廳審定,并在全國深化農墾改革現場推進會后,向廳主要領導和省政府辦公廳報送會議有關情況,爭取上半年出臺實施意見。一是在前期調查研究以及征求各方意見建議的基礎上,草擬了《福建省農墾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實施方案》,擬征求意見進一步完善后,提交省政府辦公廳審定,力爭上半年出臺實施。二是2017年2月15日,與省國土廳、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于轉發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力爭6月底前與國土資源廳、財政廳聯合出臺確權登記發證實施方案。三是由福州市農工商(集團)總公司等3家企業分別牽頭開展組建區域性現代農業企業集團、組建專業化農業產業公司、農場企業化和公司化改革3項改革專項試點,目前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
(三)江西墾區。2016年12月19日,江西省委、省政府正式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江西墾區編寫了《〈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解讀》等相關資料,并于2017年1月5日召開農墾改革發展新聞發布會,集中解讀和宣傳實施意見和農墾改革。一是于2016年年底起草了《江西省國有農墾場辦社會職能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并向省農業廳、財政廳、教育廳、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民政廳、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等6個部門征求意見,擬在省農墾改革專項領導小組審議后印發實施。二是經與省國土資源廳初步協調一致,爭取今年內基本完成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三是江西農墾承擔的12 項改革專項試點任務,均已進入全面推進階段,特別是組建區域性現代農業企業集團已取得明顯成效。2015年以來,農場數量較多、經濟實力較強、產業特色優勢明顯的縣(市、區)積極推動組建區域性農墾企業集團。目前,九江市共青城、上饒市廣豐區和余干縣、新余市分宜縣和渝水區,通過整合資源、抱團發展,已經組建了5個區域性農墾企業集團。下一步,墾區將加大力度對試點工作進行督察督辦,加快總結試點中的先進經驗和可復制可推廣的成熟做法。
(四)湖北墾區。湖北省將農墾改革發展實施意見納入了今年省委、省政府擬出臺的重要文件范圍,并排在前列。省農墾局、省委農工部于2月9日聯合成立了由主要領導掛帥的工作專班。3月16-19日,省委副秘書長帶隊赴安徽、江蘇墾區調研,并形成調研報告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力爭按中央要求于今年上半年出臺改革文件。一是建立了省農墾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聯席會議制度,落實了會議成員和聯絡員名單,制定了聯席會議制度規則并通過省政府審批。形成了農墾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實施方案代擬稿,正在征求各市州和農墾系統意見,待報省政府審定后,爭取今年5月底報農業部。二是研究制定了《湖北農墾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征求了部分農場意見,擬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印發各地組織貫徹落實。三是湖北墾區承擔的綜合示范和7項改革專項試點任務,都編制了實施方案,下發了任務通知書,目前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在墾區集團化改革方面,對省局直屬企業進行了集團化改造,成立了湖北聯豐現代農業集團和湖北聯豐海外農業集團。擬將運糧湖等農場的資源資產整體劃歸農墾集團經營管理,在省局層面組建湖北省農墾集團。推動漢南、黃岡等同一級政府領導下農場數量較多墾區走上區域集團化的道路,加快發展區域性集團公司。在農場企業化改革方面,逐步推動有條件的農場進行企業化改革示范。在建設農業生產大基地方面,出臺了關于推進農墾大基地建設的意見。在推動產業融合方面,設立了湖北農墾產業發展基金,擬與正大竣富資產管理公司合作設立30億元的產業發展基金。
(五)湖南墾區。2017年3月22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正式印發。一是起草了《湖南省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實施方案(討論稿)》,3月21日在全省農墾工作座談會上經各市州農墾管理部門和部分農場代表認真討論修改后,正送相關部門征求意見,擬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實施。二是起草了《湖南省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方案(討論稿)》,正送相關部門征求意見,擬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三是根據部深化農墾改革專項試點任務安排,屈原管理區、西湖管理區、茶鋪茶場和羊峰山農場等4個具有代表性的農場承擔了試點任務。2016年年底,湖南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下發了《關于組織開展深化農墾改革專項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農墾改革試點任務和要求。目前墾區改革專項試點工作正有序推進。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浙江墾區。一是墾區各國有農場歸口管理部門不一,大部分是農業部門,也有的歸國資委、街道或開發區管理,農墾管理體系不完整,造成“三農”和國有企業相關支持政策時常不能平等、及時惠及農場。二是受確權發證資金缺乏、存在土地權屬爭議等因素制約,農墾國有土地資源保護依然困難。目前尚有1.22萬畝土地未確權,7.37萬畝土地未發證,占土地總面積的25.1%。三是墾區多數農場仍承擔社區管理等部分社會職能,全省仍有76個沒有納入當地政府統一管理,部分地處偏遠、經濟基礎薄弱、政策性負擔較重的農場,基礎設施較差,社區建設和服務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墾區大部分農場收入主要來源于土地和物業租金,即使部分擁有生產經營業務的農場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經營困難,產業發展基礎依然薄弱。
(二)福建墾區。一是福建農墾管理部門為省農業廳內設處室,力量較弱,協調能力有限,加之其他相關部門對農墾改革發展認識不足、意見不一、支持力度不夠,制定省級實施意見過程中爭取政策突破難度較大。二是福建112家農場均為屬地管理,多數屬地政府將農場視同鄉鎮或村,更多地重視和關注農場土地的收儲征用,同時又擔心改革會產生不穩定因素,不利于社會穩定,導致屬地政府推進改革積極性不高。三是墾區現有農場絕大部分沒有自己組織生產和銷售經營,農場社會職能負擔重,經濟實力薄弱,改革發展難度大。部分農場領導班子擔心改革影響自身發展,對改革存在畏懼心理,導致農場自身改革動力不足。
(三)江西墾區。一是農墾改革專項試點任務進展不一。在推進辦社會職能內部分開、管辦分離,化解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形成的債務,開展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等改革專項試點任務時,尚有部分地方黨委政府不夠重視和支持,沒有激發廣大職工群眾的參與熱情。部分試點農場在項目推進上進展不快,成效不明顯,創新性不夠,沒有提煉出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二是江西部分地區農墾管理部門和農場對改革的重視程度還不夠,部分農墾干部還有“等、靠、要”的思想,有畏難不前的情緒。
(四)湖北墾區。一是農場層面開展企業化經營缺人才、缺經驗、缺資金、缺環境。農場干部怕自己干部身份搞沒了,怕企業經營不好,到時候沒退路。二是上收農場必然涉及利益關系調整,將打破已經平穩的運行狀態,可能產生新的矛盾,地方各級政府擔心引發不穩定。三是社會職能改革缺乏政策資金支持。農場醫療衛生機構移交地方管理,人員編制落實難。農場比較集中的墾區,地方財力有限,建立經費保障機制有困難。國有農場沒有戶頭,社會事業建設項目到不了農墾,支持政策體系沒有實現全覆蓋。
(五)湖南墾區。一是管理體制不順。湖南省政府在省農委設立農墾處,并將原湖南省農墾局改為湖南省農墾管理服務站。農墾處與農墾管理站作為平級單位,共同承擔全省農墾的管理、協調、指導、服務等職能。由于職責難以分清,給工作帶來一定被動。二是一些規模較大的農場建立了管理區,比照縣區政府賦予了相應行政職能。但因管理區未納入地方政府序列,一些民生及惠農政策、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難以覆蓋。沒有建立行政組織的縣市屬農場,也不能直接納入政策覆蓋范圍。三是2000年推進農墾改革時,只是簡單撤銷農場體制,沒有建立經濟實體承接原農場的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和保值增值責任,農場原有國有資產由管理區、鎮政府管理經營,以政代企現象嚴重,農場企業經營職能弱化。四是建立管理區后,參照農村集體土地承包辦法實行土地承包經營,承包期長,土地經營分散,影響了農場推進土地規模經營。五是截至2015年底,湖南墾區累計負債高達40多億元,農墾職工還存在著未參加社會保險或中途斷保等問題,遺留問題較多,解決問題面臨的困難很大。
三、下一階段重點工作
(一)推進相關墾區改革發展實施意見加快出臺。重點對湖北、福建兩個墾區進行跟蹤督導,促進這兩個墾區的改革發展實施意見盡快出臺。同時督促其他三個墾區加強對意見出臺后的培訓、宣傳和落實工作。
(二)加強對墾區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針對各墾區進展不平衡問題,對五個墾區的改革試點工作進行現場指導,確保各墾區試點工作按時保質開展。
(三)加強對墾區績效考評工作的督導。按照《貫徹落實中央農墾改革發展文件專項督導小組2017年度工作計劃》的要求,加強對五個墾區開展績效考評工作的督導,重點加強對自評得分較低的墾區的督導力度。
(四)加強對墾區的日常督導工作。加強對五個墾區的日常督導工作,在召開一次五墾區改革發展工作片會的基礎上,實地到五個墾區開展調研督導。
(農業部農墾改革發展專項督導第二小組)
送:部領導,部內司局及有關直屬單位,有關部委。
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墾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
責任編輯:于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