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糧食和儲備局、林草局辦公廳(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各有關農藥生產經營企業:
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經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審議,我部擬對甲拌磷、甲基異柳磷、水胺硫磷、滅線磷等4種高毒農藥采取淘汰措施。
自2022年3月1日起,發證機關撤銷甲拌磷、甲基異柳磷、水胺硫磷、滅線磷原藥及制劑產品的登記和生產許可,禁止生產。自2024年3月1日起,禁止銷售和使用。
現對以上淘汰措施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2年1月21日前將意見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我部農藥管理司。
電子郵箱:pmd@agri.gov.cn
傳 真:010-59191875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 農業農村部
農藥管理司(郵編:100125)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1年12月21日
責任編輯:質量安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