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農業農村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 2021年第4號發布了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該標準將代替GB 2763—2019于2021年9月3日實施。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增加了2,4-滴丁酸等81種農藥;增加了2985項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增加了7項檢測方法標準,修訂了2項檢測方法標準,刪除了2項檢測方法標準;增加了2,4-滴丁酸等66種農藥每日允許攝入量(ADI);修訂了原標準中噻唑磷的中文通用名、2,4-滴二甲胺鹽等3種農藥的英文通用名;修訂了原標準中194項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值;修訂了原標準中吡氟禾草靈等12種農藥殘留物定義;修訂了丁苯嗎啉等4種農藥每日允許攝入量(ADI);2甲4氯(鈉)等17種農藥的部分限量值由臨時限量修改為正式限量,噻草酮等3種農藥的限量值由正式限量修改為臨時限量;修訂了規范性附錄A,增加了小麥全粉等20種食品名稱,修訂了15種食品名稱。
責任編輯:質量安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