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完善和提升鄉村振興的投融資機制,既是農民以及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期盼,也是基層地方政府的期盼。當前鄉村振興領域已逐步形成財政支農、金融助農和社會資本參農的投融資現狀,進一步完善投融資機制,本質在于更合理配置資源,為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振興設立合理的投資回報率,為投融資風險建立有效的風險分擔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國家開發銀行湖南省分行資深專家梁慶凱說。
隨著各項惠農支農政策出臺,農村產權制度等一系列重大制度改革扎實推進,鄉村發展的制度障礙正在逐步被打破,制度性交易成本逐步降低,有效激發了各類經營主體進入農業農村的積極性。但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振興仍面臨不少制度性障礙,制約著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的完善。
對此,梁慶凱建議:一是堅持規劃先行。地方政府要圍繞基礎設施建設、產業服務、科技創新、產業融合、品牌打造等方面做好鄉村振興規劃,做好項目規劃與投融資規劃有效銜接,明確項目建設的內容,建設的模式,投資的回報水平,給予社會資本明確的預期。
二是要整合資源提高要素投入。包括整合政府的資源和村集體、村民的資源。只有將政府和農民的資源有效整合起來,并將資源變成資產、資產變成資本,才能以股權為紐帶,以市場化的方式與社會資本進行有效合作。
三是要充分發揮財政引導作用。通過優化財政支農資金支出結構,促進財政、金融和社會資本等多元投融資保障機制協調發力;通過設立財政支持的涉農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融資擔保機構等方式降低涉農資金的運營風險;通過健全農業信貸擔保費率補助和以獎代補機制,加快做大擔保規模;積極爭取現代種業、貧困地區產業發展、中國農墾產業發展等基金支持,帶動農業領域社會投資。
四是要建立利益聯結機制。以產業鏈為基礎搭建利益鏈,以產權關系為基礎搭建利益聯結機制,以利益聯結機制為基礎構建新型市場主體。在引入社會資本開發特色資源時,應確保村集體和村民獲得租金和營業收入分成,盤活閑置房產廠房增加村集體物業經營收入,提升特色產業配套服務相關收入。
五是要確定合理的投資回報率和風險分擔機制。在規劃項目時,就要合理規劃好項目的投資回報率區間,既保障社會資本的興趣,又不至于掠奪農村財富。同時,設計好合理風險分擔機制,既要適當緩釋社會資本的投資損失,又不能簡單的給社會資本風險兜底。
六是推進金融產品的供給側改革。金融機構要進行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大力推廣農村承包土地和林權經營權抵押貸款,推動農村集體資產股權質押增量擴面。鼓勵各金融機構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加強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和推廣應用。鼓勵各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構建與鄉村振興主體資產要素、資金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務體系。
七是做好鄉村振興的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信用體系,培養形成農戶和各類市場主體的守信意識和契約精神,增加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投資鄉村振興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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