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在國家層面相繼出臺相關頂層設計,農業示范園、農業產業園、田園綜合體、農業特色小鎮……農業三產融合的路徑愈發清晰,戰略實施的抓手愈發明確。三產融合是為了解決農業產業附加值過低,是為了延伸農業產業鏈和價值鏈。當前我們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還處于一個初級階段,農業發展的基礎依然還是比較薄弱,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不強,要素瓶頸制約和體制機制障礙還沒有突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帶動能力還比較弱,利益聯結機制不完善,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還面臨諸多的困難。
什么是三產融合??
農村三產融合發展,就是通過對農村三次產業之間的優化重組、整合集成、交叉互滲,使產業鏈條不斷延伸,產業范圍不斷拓展,產業功能不斷增多,產業層次不斷提升,從而實現發展方式的創新,不斷生成新業態、新技術、新商業模式、新空間布局等。當前我國農村三產融合在多方發力的作用下,勢頭正勁,呈現出許多新特征、新態勢。
三產如何融合?
三產融合的模式選擇關鍵在于現有資源與優勢的特點,只有抓住關鍵環節,才能尋求相應的突破口。那么如何進行三產融合呢?
1、融合的前提條件齊備
與成熟的工商主體相比,農業經營主體的自我發展能力、市場競爭力較差,同時面臨人才、用地、信貸、基礎設施供給不足等困難,可以說“先天不足,后天乏力”,這就束縛了他們擴大規模、創新求變的手腳。因此,政府應為他們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打破要素瓶頸和機制障礙,補上基礎設施的短板,提供更有針對性的優惠政策。激發他們主動參與融合的積極性,拓展產業融合的邊界。
2、以市場為基礎融合
農村的三產融合,要在農產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整體上遵循“市場導向、堅持質優、差異發展”的策略。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進行產品研發和生產銷售, 注重農產品質量安全;在構建全渠道銷售模式的同時穩步提高農產品就地轉化率, 力圖將更多的產業利潤留存本地;注重實施差異化策略,滿足不同層次消費者需求,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
3、多向度融合
既有以農業為基礎,乘勢發展農產品加工業、為農業農村服務的服務業的順向融合;又有以農村服務業為基礎,借機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反向帶動農業生產的逆向融合;也有以農產品加工業為基礎, 襟帶左右,向兩端延伸,托起農業生產和為農服務業的雙向融合。農村產業興旺,互動融合是關鍵。不論哪種向度的融合,都必須能夠“融進去、合得來”,從而生發出豐富的業態形式和多元的產業主體,使更大范圍更高層次的社會產業大循環在鄉村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
4、多業態融合
始終圍繞農業為核心發展各類相關產業, 堅持以農業發展作為優先方向。堅持農業的主體地位不動搖。同時, 積極拓展農業多功能性, 結合地區經濟、生態、服務等集成性功能優勢, 挖掘農產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多重價值, 實現農業多種功能開發;積極開發農業生態功能, 推進觀光農業、創意農業發展, 發揮農業在水土涵養、空氣凈化、景觀布局等方面的價值。
5、多利益主體融合
農業三產融合,就迫切需要加強利益聯結機制建設,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的有機銜接,讓農民特別是小農戶合理分享融合發展增值收益,共享農村改革發展成果。要堅持“基在農業、惠在農村、利在農民”原則,以農民合理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為核心,以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完善利益鏈為關鍵,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增強“產加銷消”的互聯互通性,增強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新動能。
政策上有哪些支持?
政策是三產融合的加速器和助推器,隨著三產融合模式的推進,三產融合將會成為國家解決農業溢價難的突破口。
國家對鄉村振興、三產融合等均提供土地、財稅等大力度的政策,其中用地保障尤為關鍵,如:
(1)自然資源部發布的《關于加強村莊規劃促進鄉村振興的通知》(2019)提出:允許各地在鄉村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中預留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支持零星分散的鄉村文旅設施及農村新產業用地,為文旅等三產用地提供保障。
(2)國務院發布的《關于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2019)提出:鼓勵各地探索針對鄉村產業的省市縣聯動“點供”用地,支持鄉村休閑旅游和產業融合發展。推動制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完善配套制度,開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增加鄉村產業用地供給。
(3)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等三部委發布的《關于保障和規范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的通知》(2021)提出:探索在農民集體依法妥善處理原有用地相關權利人的利益關系后,將符合規劃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按照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鼓勵對依法登記的宅基地等農村建設用地進行復合利用,發展鄉村民宿、農產品初加工、電子商務等農村產業。
農業三產融合不僅僅是產業之間的組合,更是產業重構與再造,需要從市場鏈、產業鏈、價值鏈等方向思考,但是,未來的模式一定是從生產端開啟,所以解決“最先一公里”才能解決農業三產融合的真正問題。
責任編輯:經濟研究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