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墾區有關單位及企業:
為貫徹落實好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和農業農村部一號文件精神,不斷培育和塑強農墾品牌,我中心將繼續面向全國35個墾區開展《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動態管理(以下簡稱“目錄動態管理”)工作。2024年目錄動態管理工作堅持“從嚴收錄、從細管理、從優推介”原則,嚴格收錄審核和動態更新,細化體系構建和分類分級,創新建立“國墾優品”推介清單,著力提升農墾品牌建設成效,將農墾品牌打造為農業品牌的“領頭雁”。具體事項如下。
一、動態管理范圍
參與目錄動態管理的申報主體須為農墾系統墾區(集團)或其所屬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根據品牌的層級和定位自愿申報。目錄動態管理內容包括新增申報、更新更正、退出管理和分類分級四項。其中,各申報主體根據實際情況參與新增申報、更新更正和退出管理,已納入《中國農墾品牌目錄(2023)》和2024年擬新增申報的企業品牌、產品品牌主體必須參與分類分級管理。
1.新增申報。對尚未納入《中國農墾品牌目錄》的品牌,申報主體可按照申報條件相關要求按照品牌類別自愿申報。《中國農墾品牌目錄(第二批)》收錄的105個品牌申報主體須按照新增申報要求重新提交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后發放續期收錄證書。
其中,非集團化墾區申報的墾區公共品牌需為省級農墾主管部門注冊或直接管理的、覆蓋全墾區范圍的唯一公共品牌;區域性墾區公共品牌須為具有明顯區域特征的分公司(如建三江、茂名農墾)或納入農業農村部農墾局《2023年墾區集團化農場改革與發展監測名單》的區域性集團注冊或管理的公共品牌。
2.更新更正。對已納入《中國農墾品牌目錄(2023)》的421個品牌(第二批收錄的105個品牌除外),申報主體根據實際情況對臨期或過期證書、商標授權使用、企業隸屬關系等變更情況以及其他需更新更正的內容提供相關材料。
3.退出管理。對不符合目錄收錄要求、出現《中國農墾品牌目錄管理規程(試行)》第十條規定相關情形和自愿退出的品牌進行退出管理。自愿退出的須經省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出具由品牌申報主體法人簽字蓋章的“某企業某品牌自愿退出情況說明”,將情況說明原件寄送至我中心審核備案,收錄證書未到期的須將證書原件一并寄回。
4.分類分級。分類分級管理實行年度報送評審制,已納入《中國農墾品牌目錄(2023)》和2024年擬新增申報的企業品牌、產品品牌申報主體,須根據《中國農墾品牌目錄行業分類表(暫行)》《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動態管理評分細則(暫行)》,填寫《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分類分級材料》,開展自評。品牌主體所提供的品牌活動推廣、媒體宣傳等具有明顯年度特征的證明材料,相關事項須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間發生。
最終分級排序以“材料得分*80%+專家評分*20%”確定,并編印《中國農墾品牌目錄(2024)》手冊。每個行業類別中綜合評分位于前10%(取整數,小數點后自動進位)的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將納入《“國墾優品”推介清單》,在重要展會活動和中國農墾(熱作)傳媒平臺中優先推介。
二、動態管理程序
1.各申報主體根據實際情況分別填寫附件模板,經墾區(集團)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加蓋公章后將紙質版(1冊)和電子版(word版、蓋章掃描版)提交至我中心。上年度已報送分類分級材料可由省級主管部門聯系查閱。
2.各墾區(集團)主管部門需審核匯總本墾區情況,填寫《2024年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動態管理匯總表(墾區)》,加蓋公章后發送PDF掃描件至我中心。
3.我中心組織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組織專家復審、評分,對需現場核查的組織專家進行實地核查。根據審核、評分結果形成2024年目錄動態管理名單、“國墾優品”推介清單。
4.面向社會公示上述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組織復核,并反饋復核意見。
5.發布經公示確定的名單,報農業農村部農墾局備案。
三、材料報送方式及說明
(一)填報要求。請有關單位按要求填寫對應申報材料,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中材料相關圖片清晰度應為1080p或分辨率不低于300ppi,作為圖片附件單獨列在申報文件夾中。本通知附件等可登錄中國農墾(熱作)網“通知公告”欄目下載(http://gdmee.com)。
(二)報送方式。請各有關單位將對應類別的申報材料紙質版簽字蓋章(含騎縫章),雙面打印、膠裝成冊后郵寄至中國農墾經濟發展中心經濟貿易處,電子版文檔發送至經濟貿易處郵箱。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28日(以寄出時間為準)。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南路96號農豐大廈913;
聯 系 人:楊雅娜,張玉;
聯系電話:010-59199578,010-59199527;
郵 箱:nkzxjmc@163.com。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本次動態管理后的品牌目錄將在第二十一屆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等重要展會中進行重點發布推介,并作為農墾宣傳推薦的重要參考。各墾區(集團)及有關企業要高度重視,積極申報。
(二)嚴格把關。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審核上報材料,確保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存在《中國農墾品牌目錄管理規程(試行)》禁止條件之一情況的,不能申報。
(三)嚴肅紀律。各有關單位要堅持公益性原則,嚴肅工作紀律,嚴格禁止借目錄征集之名向申報主體攤派、收費,確保申報工作的規范有序開展。
附件:1. 2024年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動態管理匯總表(墾區)
2. 中國農墾品牌目錄申報材料模板(墾區公共品牌、區域性墾區公共品牌、企業品牌、產品品牌)
3. 中國農墾品牌目錄更新更正材料模板
4. 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分類分級材料模板
5. 中國農墾品牌目錄行業分類表
6. 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動態管理評分細則
中國農墾經濟發展中心
2024年6月6日
文件下載:
關于開展2024年《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關于開展2024年《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責任編輯:經濟貿易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