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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墾經濟研究會40年回眸”:第六次年會/第三屆理事會(石河子·1989)

時間:2022-09-27 作者: 來源: 點擊次數:13098

中國農墾經濟研究會第三次代表大會暨學術討論會,于1989年9月15日至19日,在新疆石河子市舉行。到會代表94人,提交論文138篇。

會議議程:一、總結研究會第二屆理事會的工作;二、選舉第三屆理事會;三、修改研究會章程;四、進行學術討論。

中國農墾經濟研究會理事長楊煜主持了會議,副理事長許人俊受理事會委托向大會作了第二屆理事會1987—1989年工作總結報告。

會議根據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關于“要繼續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搞好經濟工作”的精神,圍繞“當前如何進一步發展農墾經濟”這一主題展開了討論。重點討論農墾經濟發展戰略、家庭農場、農業機械化、農墾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等問題。代表們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對農墾經濟發展提出了許多寶貴意見和思路。現紀要如下:


一、農墾經濟發展戰略問題

(一)指導思想。與會代表認為,當前,農墾經濟應本著“穩定、完善、配套、發展”的原則,進一步發展。穩定是發展的重要條件,在混亂中是不可能發展的。穩定包括:政策穩定、體制穩定、經濟穩定。這是農墾經濟發展的條件。也是改革深化的前提。當前,應強調政策和體制的穩定,確保農墾經濟有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大家指出,田紀云副總理今年8月在部分墾區負責同志座談會上講了財務包干,農工商綜合經營、大農場套小農場的雙層經營體制,場長負責制、承包經營責任制、發展以全民所有制為主體的多種經濟成份等六項政策不變,有利于指導農墾企業的深化改革和經濟的穩定發展。據此,在近二、三年內不宜再出臺大的震動性改革措施,以保持政策的連續性。當然,不變是相對的,完善是變,調整也是變,要搞漸變,不能搞劇變。

代表們十分關心農墾企業的管理體制,認為體制的穩定,關系農墾經濟事業前途與命運。實踐證明,建國以來,歷次政治、經濟體制的變動,農墾企業都受到沖擊,損失嚴重,大家呼吁各級領導都要接受歷史的經驗教訓,重視穩定農墾體制,使農墾經濟在穩定中順利發展。

代表們還指出,發展農墾經濟要從國民經濟的大環境去考慮戰略思路。治理整頓,農墾企業既會遇到一些困難,也會碰到一些機遇,企業家應發揮主觀能動性,提高應變能力,變被動為主動,不應抱悲觀態度。

(二)農業的基礎地位。代表們認為,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農墾經濟迅速發展。農墾企業改革了經濟體制,調整了生產關系,調動了企業和職工的生產積極性。產業結構也作了調整,實行一業為主,多種經營,興辦農副產品加工業,發展商業和第三產業。貫徹農工商綜合經營的戰略方針,經濟實力明顯增強。但是,發展中也出現一些令人憂慮的問題,如“無工不富”的調子高,“無農不穩”的觀念淡薄。有些墾區農場農業投入積極性不高,農業開始出現滑坡。全國農墾用于農業的投資也逐年減少,由1978年的54%下降到1988年的23%。農業基礎建設緩慢,抗災能力減弱,增產后勁不足。而工業發展的速度卻大大高于農業發展速度。十年來,農業和工業的發展速度為1:2.12,達到或高于某些工業化國家1:2的比例關系。工業發展速度越快,所需物質、技術投入也越高。因此,大家指出農墾工業應適當降溫,適當放慢速度。

與會代表認為,農墾是以“農”字當頭的產業,農業是農墾的基礎產業。離開農業,放棄農業,就不稱其為農墾。隨著農墾工業、商業和外向型經濟的發展,農業產值在工農業總產值中所占比例必然會逐步減少,但并不說明農業的地位不重要,更不能說農業不是農墾企業的基礎產業。應當看到隨著第二、三產業的興起和發展,依賴農業的程度會越來越高,也更能夠促進農業的發展。農墾企業始終不能放松農業。

在農業經濟建設中,工農業發展的速度究竟多少為合適?有的代表認為,農業的速度為9,工業的速度為18,這樣有利于協調發展。工業發展速度過猛、過快,從總體上看,對農業和工業都產生不利影響。

國營農場中有相當一部分地處城鄉結合部,交通方便,市場廣闊,它的主業是以農業為基礎的食品加工業。代表們認為,這一部分城郊型農場,同樣應強化農業的基礎地位。在戰略重點上,要充分利用城郊優勢,發展副食品生產,滿足對城鎮居民的副食品供求;在主攻方向上,以發展肉、奶、禽、蛋、海等養殖業為重點;在種植業上,發展名、特、優、新產品。在實施步驟上,要首先加速副食品基地的建設,發展菜籃子工程。

(三)內涵發展。代表們認為,農墾事業是一個開拓、創新的事業,在創業過程中,以外延發展為主是對的,沒有外延的擴大就沒有農墾企業的今天。經過幾十年建設,通過不斷發展外延、擴大再生產,農墾企業已經基本完成了企業的資本原始積累過程,為農墾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物質基礎。從總體上看,今后不宜再把擴大外延作為發展的戰略重點。特別是當前治理整頓時期,一般不宜再鋪新攤子,應實現農墾經濟發展的第二戰略抉擇,轉為以挖掘工業內部潛力為主,從“外向擴大”型生產轉向“內向效益”型生產。

所謂內涵發展,與會代表認為,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加強科學技術工作,把科研成果及時轉化為生產力。不斷引進新技術,抓好技術改造;認真落實知識分子政策,穩定現有科技人員隊伍。

2.搞好工業產品的結構調整,不斷開發新產品。發展為農副食品加工配套的工業,辦好為城市配套的工業和農用工業。

3.提高企業管理水平,逐步實現內部管理精細化、專業化、集約化。

4.了解市場信息,加強市場研究,掌握市場需求的變化規律,制定相應的經營決策,提高產品的競爭力。


二、家庭農場問題

(一)對興辦家庭農場五年來總的評價

與會代表對興辦家庭農場五年多來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對農墾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給予充分肯定,認為,家庭農場的產生和發展,不是哪個人的主觀意志決定的,而是農墾經濟發展與改革實踐的選擇,有其客觀必然性,其作用是巨大的。

1)結束了長期高度集中統一的體制,形成了大農場套小農場的雙層經營新格局,使國營農場煥發了生機和活力。2)打破了分配制度上的“鐵飯碗”和“大鍋飯”,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得到了充分發揮,勞動效率顯著提高。3)增強了企業和職工的承受能力。4)加速了勞動力從種植業向多種經營和非農產業轉移。5)促進了國營農場產業結構的調整。6)帶動了經濟管理體制其它內容的改革,如勞動制度、工資制度、住房制度等。7)提高了農業生產水平和經濟效益。8)職工收入大幅度增加。

代表們指出,在充分肯定家庭農場的巨大成就和改革方向的同時,也要看到在興辦家庭農場的過程中確實出現過一些失誤,如指導思想上的急于求成、工作方法上的“一刀切”、以包代管、缺乏配套的改革措施等。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改革的整體效果,造成了一些損失,給正常的管理工作帶來困難。

對上述總的評價,有的代表持不同意見,認為在機械化墾區和農場不適合辦家庭農場。

(二)幾個理論與實踐問題

1.家庭農場性質。一些代表認為,按照職工家庭農場章程和中央8號文件所規定的標準衡量,目前多數家庭農場名不符實,其基本特征仍屬生產性承包。因此叫家庭承包可能更確切一些。還有代表提出把家庭農場與一般承包戶、專業戶區別開來,以于更好地分類管理。一些代表則認為,把家庭農場辦成具有一定經營自主權的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是一個長期的發展目標,目標模式的實現,需要逐步調整、完善、提高。目前輕意地改變提法,容易造成不必要的震蕩。

2.自主經營問題。有的代表鑒于家庭農場沒有多少經營自主權的實際情況,提出對“自主經營”“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者”等提法進行調整,重新明確農場與家庭農場的權利和義務,做到宏觀政策與微觀管理的一致性。有的代表認為,家庭農場的自主經營是有條件的,不是無制約的。其一要遵守國家有關的法規,不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其二要服從于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要求;其三要遵循大農場的場規場約和總體規劃。家庭農場的自主經營,要有一個初級到高級、從不成熟到成熟的漸進過程,需要不斷創造條件促其盡快實現。

3.兩費自理問題。一些代表認為,實行生產費生活費自理,是把家庭農場辦成經濟實體的重要內容和必要條件,與過去國家出錢、職工種田的態況相比,是一個質的飛躍、在完善家庭農場的過程中,要加快兩費自理步伐。有的代表認為,籠統地提出實現兩費自理、加快兩費自理步伐,在實踐中是有害的。如橡膠從定植到投產需要七八年時間,在此期間的中小苗撫管要家庭農場達到兩費自理,顯然不切合實際;一些貧困農場的職工實際收入很低,別說達到完全自理,即使部分自理也超過了他們的承受能力。在這個問題上不能操之過急,要根據不同情況和職工承受能力區別對待。

(三)繼續堅持穩定、完善、提高的方針

代表們對今后如何完善家庭農場、深化改革提出了許多意見,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

1.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代表們指出,政策多變不利于人心的穩定和生產的發展,因此一定要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下一步的改革應走穩中求深的路,不要再搞“一刀切”,出現大的折騰。如果確實需要調適生產關系與生產力之間的偏差,也要本著有利于生產的穩定發展和順乎民意的原則穩步進行。

2.堅持分類指導,區別對待。在改革的指導思想上,要堅持辨證法,盡量避免形而上學。各墾區和農場自然經濟條件千差萬別,其生產力水平、機械化程度、生產項目和職工基礎等方面情況大不一樣,因此對采取的改革措施和承包組織形式就不應強求一律。沒有必要強調哪種形式為主,哪種形式為輔。應根據不同條件分類指導,允許多種形式長期并存,競相發展,尊重企業和職工的探索和選擇。

3.正確處理國家、農場和職工三者關系。既要注意國家和農場的利益,又不能使家庭農場負擔過重。切實做到在生產發展的基礎上相互兼顧,過多地給職工優惠、企業積累減少和上交指標過高,影響職工正常收入的做法都應糾正。同時,處理好大農場與小農場的財務關系,包括資金“兩自”、資金有償使用、收益分配辦法、虧損處理等問題。

4.加強各項管理工作。改革不能代替管理,“完善”離不開管理。要克服以包代管的傾向,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一是各項管理措施要配套,二是各部門工作要協調一致,避免出現管理上的漏洞。特別是要強化生產隊的管理職能,使生產隊成為大農場與小農場的結合部和隊內各種承包單位的領導者和組織者。要選配強有力的生產隊領導班子,研究制訂一套生產隊的工作規劃、目標責任考核指標體系和獎懲辦法。

5.為完善家庭農場創造優化的外部環境。一是要增加農業投入,改善生產條件,增強抗災能力;二是健全產前、產中、產后的服務體系;三是建立農業保險和以豐補歉制度。


三、農業機械化問題

代表們認為,改革幾年來,國營農場的農機管理體制發生了很大的變化:1)農機投資主體由單純的國家投資轉變為多元投資。2)由于投資主體變化,農機的所有制結構也發生了變化,呈現出多種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局面。3)農機經營形式由農場單一經營轉變為農場、分場或生產隊、家庭農場等多種經營形式。農機管理體制上的變化,是否有利于農業機械化的發展,回答是肯定的。即改革以來,農業機械化有了新的發展,主要體現在:1)農業機械的擁有量顯著增加。2)農機作業領域不斷擴大,除田間作業外,糧食處理、加工、運輸、儲藏等環節都有了相當的發展。3)農機化繼續向縱深發展,適應于新的農業措施的機械大量增加。

目前國營農場農機化的發展面臨著許多困難的問題,如農機設備老化、超期服役現象嚴重;農機人員減少,素質下降;農機更新資金缺乏;農機作業成本大幅度上升;一些地方的機械作業效率和作業質量下降等。代表們認為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業內部的原因,也有國家宏觀政策和外部環境的影響,有些是改革中新產生的,有些則屬于歷史遺留問題的延續。主要有:1)農機老化、超期服役是改革以前長期存在的問題。改革后,國家對農場的投資減少,國營農場資金緊張、負債經營,加劇了農機更新資金的供求矛盾,使農機老化的現象更加嚴重。2)國營農場實行產業結構調整,在投資結構上向第二、三產業傾斜對農業則重視不夠,甚至擠占、挪用農機折舊基金和變價款。3)農機、零配件及燃料價格大幅度上漲,造成農機作業成本不斷上升,同時給農機更新和正常維修帶來新的困難,導致技術狀態下降。4)興辦家庭農場后,由于認識上的偏差,曾一度放松了管理工作,也沒有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5)一些地方的農機工人收入偏低,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機工人的積極性。加之從事農業風險大,比較利益低及社會輿論等因素,造成農機工人大量流失,年輕職工不愿從事農機工作,后繼乏人。

家庭農場是否影響機械化優勢的發揮?一種意見是:在興辦家庭農場過程中,由于只重視勞動效益而忽視技術和規模效益,片面強調獨戶為主、土地均分,造成土地零散,“花花田”嚴重,“小地塊”限制了“大機器”,影響了機械化優勢的發揮。應當在堅持三個效益結合的前提下,根據不同情況,采取適合的承包形式。一種意見是:興辦家庭農場與農機化發展之間確實產生了一些矛盾,但這些矛盾并不是不可克服的。通過調整家庭農場土地承包規模、承包方式方法,改用和完善協作形式,矛盾是可以逐步解決的。不能單獨地考慮機械效率而退回到舊體制的軌道上去。

代表們對如何進一步發揮機械化優勢,加快農機化發展步伐,提出如下建議。

1.明確發展方向。農業的發展以科學技術代替傳統經驗,以機械操作代替手工勞動,以集約經營代替粗放經營,走現代化、社會化、商品化的道路,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從世界農業的發展過程看,農業機械化始終是農業現代化的一項重要內容,沒有也不可能出現一個沒有機械化的農業現代化。與全國農村比,國營農場具有人均土地面積大、勞動生產率和農產品商品率高等特點。經過幾十年的努力,農機化有了一定基礎,客觀上存在發展的優勢。國營農場的特點決定了農業機械化的發展不僅對本身的生產至關重要,而且關系到農業現代化過程中對廣大農村起示范先導作用。因此,絕不能忽視農機化工作,應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促其穩定健康發展。

2.加速機械更新。鑒于國營農場目前農機狀況,必須縮短折舊年限,加速更新。農機更新資金,可通過多種渠道籌措。1)國家從農業發展基金中拿出一筆專款扶持農機更新。一方面要大力發展農機工業,不斷為農業提供高效、節能、一機多用并符合新的農業措施要求的機械;另一方面增加對國營農場的投資,對農場更新農業機械提供低息和條件優惠的貸款。2)國營農場對農機更新發揮主導作用。農機轉讓款和提收的折舊基金要專款專用。同時,提收一部分利潤或在固定資產中確定一定比例,用于農機更新。3)從政策及管理措施上鼓勵和促使家庭農場自籌資金更新機械。4)采取集資或股份制形式購買農機具。

國家應從根本上改革不合理的價格體系,縮小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提高農業的比較效益,改變農業的低效益和萎縮狀態,實現農機經營和整個農業的良性循環。

3.加強管理和服務。1)建立在科學基礎上并被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如機務工作規章、技術保養修理制度、人員配備制度、安全監理制度等。同時針對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和辦法。2)強化大農場的統一安排,搞好有機戶與無機戶及有機戶之間的協作,以利于發揮農機系統的整體功能。3)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引導家庭農場走適度的道路。要經過試點,尊重廣大職工的意見,不搞“一刀切”。4)注意解決機務工人與農業工人之間收入倒掛的問題,將機務工人的收入與最終生產成果掛勾,以提高機務工人的工作責任心和生產積極性。5)穩定和充實農機隊伍,增添后備力量,并加強培訓工作,提高其技術水平。6)家庭農場無力購買的大型農機具由農場掌握是必要的,但對過去把農機具轉讓給職工的做法不宜一概否定,也不要硬令收回,否則會帶來新的損失。7)加強對家庭自購農機具的指導。個人購買農機應按照農場統一規劃進行,在選型配套上接受農機部門的指導和管理,防止盲目購入狀態不好、性能差的機具。


四、農墾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問題

改革十年來農墾經濟發生了顯著變化,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農業的優越性進一步發揮。農墾企業改革的路子是正確的,農工商綜合經營的方針富有生命力,形勢確實喜人。但喜同憂往往同時存在。尤其是近年來,銀根緊縮,生產資料大幅度漲價,產品成本加大,產值上升,效益下降的趨勢突出,加之銀行貸款利率高,離退休職工進入高峰期,農墾企業負擔越來越重,管理體制又動蕩不定,農墾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日益嚴峻,有許多問題已經成為農墾經濟發展的障礙。代表們希望各級領導不能只看大好形勢,而應面對現實問題,并采取相應措施解決問題,改善農墾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

與會代表認為,農墾經濟的外部環境主要有:安定團結的社會環境;有利于企業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有利于農墾經濟發展的政策法治等政治環境,能夠堅持責、權、利統一,為發展農星經濟服務的管理體制等。

(一)法律保障問題。建國以后,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國家和地方政府對農墾企業的經濟建設與發展作過一些規定,但由于沒有專門立法,這些規定缺乏權威性,執行起來困難重重,致使農墾企業的財產、合法權益和職工的安全,得不到法律保護,嚴重阻礙了農墾經濟的健康發展。《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重點指出適用于全民所有制農林水產企業。但針對性不強,沒有體現農墾企業的特點,很難適應農墾企業的實際情況和需要。在當前加強法制建設的情況下,代表們希望國家盡快為農墾企業立法,為農墾經濟的改革和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財務包干問題。與會代表一致肯定財務包干政策對農墾經濟的發展起了重要作用,增強了國營農場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能力。希望“八五”期間繼續執行財務包干政策,理由如下:

1.全國各墾區之間、農場內部各企業之間,實現盈利的水平很不平衡。以湖北農場為例,1988年全墾區盈利1.36億元,但在49個國營農場中,五大家的盈利占了盈利總額的60%,其余44家占40%。全省800多個農墾企業平均盈利17萬元。顯然,如取消對墾區的財務包干政策,大部分農墾企業將會微利甚至虧損。

2.農場負債過多。農墾經濟近幾年發展快,除了自我積累以外,有相當一部分是靠基建貸款增加的項目,現在進入了還本付息高峰。如取消財務包干,將使部分新建企業難以為繼。

3.農墾工業近幾年新建的項目、大部分還沒有完全配套;過去興辦的老企業、設備老化、技術陳舊,迫切需要進行技術改造,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資金。

4.各農場流動資金嚴重短缺,主要靠銀行貸款維持生產。在銀行利率提高的情況下,農墾企業的盈利水平,必然相對降低,如取消財務包干,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將無利可圖。

5.近幾年來農田水利失修、地力下降、農機老化、抗災能力減缺;還有大量的荒山,荒水、荒灘等農業資源有待開發,這些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

(三)資金問題。代表們在討論中認為,在當前國家緊縮銀根的情況下,資金問題已成為農墾經濟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大家提出了三個改善的辦法:

1.重新核定流動資金,實行差別利率,降低農業貸款利率,扶持發展農業。

2.在國營農場比較集中的地區,推廣黑龍江省建三江墾區的經驗,開辦農墾銀行。

3.在農場內部推廣建立結算中心或建農場內部銀行的辦法。

(四)管理體制問題。多數代表認為農墾管理體制尚未理順,主要表現是:責、權、利不統一,管企業的不管人,管人的不管企業;權利和義務不同等,農場按政策向當地交納稅金、產品,但一些地方政府卻不按政策償還和投入;有的不該繳的費用,當地政府卻要農場上繳等等。

如何理順管理體制?代表們見解各不相同。有的主張本著有利于為農墾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建立政企合一、與農場規模及當地環境相適應的政權機構,管理場內的政權事宜,行使政府職能。有的則持不同態度。認為,從政企分設的大前提出發,農場是企業,企業就要交稅,提供產品,講求經濟效益,建立政權只會增加負擔,增加麻煩。搞得不好,政府不僅不能為發展農墾經濟服務,還可能增加內耗。還有同志認為,農場建立政權,也不能理順管理體制,還可能降低農場級別。因此主張搞大中型企業、或搞墾區計劃單列等形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代表們認為,農場建立政權,是一項重大改革,應持慎重態度。各地情況千差萬別,必須強調從實際出發,在理順管理體制的時間、形勢、方法上應繼續探索,不宜簡單從事。


責任編輯:農墾經濟研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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