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有關規定,我部組織制訂了《種用動物健康標準》。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為了提高種用動物健康水平,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特制定本標準。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與動物疫病相關的種用動物健康標準和檢查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飼養的種用動物。
2 定義
本標準所指種用動物,是指經過選育、具有種用價值、適于繁殖后代的種豬、種牛、種羊、種馬(驢)、種禽(雞、鴨、番鴨、鵝)等動物。
本標準所指健康標準,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適用范圍和相關定義,種用動物在動物疫病方面應符合的要求。
3 防疫條件要求
3.1飼養場符合農業農村部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選址距離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要求執行),并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頒發的《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3.2按國家規定開展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國家規定要求,免疫檔案齊全。
3.3調出種用動物的,應當嚴格執行檢疫制度;引進種用動物的,應當嚴格執行隔離觀察制度。
3.4開展定期消毒、滅鼠殺蟲,有防止鳥類等野生動物傳入疫病的設施和措施。
3.5按國家規定加施畜禽標識,養殖檔案齊全。
3.6按照國家動物疫病監測計劃開展動物疫病監測,監測結果符合規定要求。
4 種豬健康標準
4.1未發生口蹄疫、非洲豬瘟、布魯氏菌病、炭疽、豬瘟、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征、偽狂犬病、豬丹毒、豬肺疫。
4.2臨床健康。
4.3對口蹄疫、非洲豬瘟、豬瘟、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征、偽狂犬病進行監測,病原學監測結果為陰性。
5 種牛健康標準
5.1未發生口蹄疫、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炭疽、棘球蚴病、牛結節性皮膚病、牛病毒性腹瀉、牛傳染性鼻氣管炎。
5.2臨床健康。
5.3對口蹄疫、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牛結節性皮膚病進行監測。口蹄疫、牛結節性皮膚病病原學監測結果為陰性,布魯氏菌病血清學檢測應為抗體陰性,結核病經變態反應或γ-干擾素體外檢測法檢測為陰性。
6 種羊健康標準
6.1未發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炭疽、棘球蚴病、綿羊痘和山羊痘、山羊傳染性胸膜肺炎。
6.2臨床健康。
6.3對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進行監測。口蹄疫病原學監測結果為陰性,小反芻獸疫病原學監測結果表明無病毒感染,布魯氏菌病血清學檢測應為抗體陰性。
7 種馬(驢)健康標準
7.1未發生非洲馬瘟、馬傳染性貧血、馬鼻疽。
7.2臨床健康。
7.3對非洲馬瘟、馬傳染性貧血、馬鼻疽進行監測,病原學監測結果為陰性。
8 種禽健康標準
8.1未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禽白血病、雞白痢、鴨瘟、小鵝瘟。
8.2臨床健康。
8.3對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禽白血病進行監測,病原學監測結果為陰性。
9 檢測方法
9.1口蹄疫
按《口蹄疫診斷技術》(GB/T 18935)執行。
9.2非洲豬瘟
按《非洲豬瘟診斷技術》(GB/T 18648)執行。
9.3布魯氏菌病
按《動物布魯氏菌病診斷技術》(GB/T 18646)執行。
9.4炭疽
按《動物炭疽診斷技術》(NY/T 561)執行。
9.5豬瘟
按《豬瘟診斷技術》(GB/T 16551)執行。
9.6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征
按《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征診斷方法》(GB/T 18090)執行。
9.7偽狂犬病
按《偽狂犬病診斷方法》(GB/T 18641)、《偽狂犬病病毒熒光PCR檢測方法》(GB/T 35911)執行。
9.8豬丹毒
按《豬丹毒診斷技術》(NY/T 566)執行。
9.9豬肺疫
按《豬巴氏桿菌病診斷技術》(NY/T 564)執行。
9.10結核病
按《動物結核病診斷技術》(GB/T 18645)、《結核病病原菌實時熒光PCR檢測方法》(GB/T 27639)執行。
9.11棘球蚴病
按《動物棘球蚴病診斷技術》(NY/T 1466)執行。
9.12牛結節性皮膚病
按《牛結節性皮膚病診斷技術》(GB/T 39602)執行。
9.13牛病毒性腹瀉
按《牛病毒性腹瀉/粘膜病診斷技術規范》(GB/T 18637)執行。
9.14牛傳染性鼻氣管炎
按《牛傳染性鼻氣管炎診斷技術》(NY/T 575)執行。
9.15小反芻獸疫
按《小反芻獸疫診斷技術》(GB/T 27982)執行。
9.16綿羊痘和山羊痘
按《綿羊痘和山羊痘診斷技術》(NY/T 576)執行。
9.17山羊傳染性胸膜肺炎
按《山羊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診斷技術》(GB/T 34720)執行。
9.18非洲馬瘟
按《非洲馬瘟診斷技術》(GB/T21675)執行。
9.19馬傳染性貧血
按《馬傳染性貧血病瓊脂凝膠免疫擴散試驗方法》(NY/T 569)執行。
9.20馬鼻疽
按《馬鼻疽診斷技術》(NY/T 557)執行。
9.21高致病性禽流感
按《高致病性禽流感診斷技術》(GB/T 18936)執行。
9.22新城疫
按《新城疫診斷技術》(GB/T 16550)執行。
9.23禽白血病
按《禽白血病診斷技術》(GB/T 26436)執行。
9.24雞白痢
按《雞傷寒和雞白痢診斷技術》(NY/T 536)執行。
9.25鴨瘟
按《鴨病毒性腸炎診斷技術》(GB/T 22332)執行。
9.26小鵝瘟
按《小鵝瘟診斷技術》(NY/T560)執行。
責任編輯:信息與質量安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