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墾區有關單位及企業:
按照《國務院關于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中“關于建立農業品牌目錄制度”及《國家質量興農戰略規劃(2018-2022)》中“關于建立健全農業品牌管理制度,推行品牌目錄動態管理”的要求,我中心在農業農村部農墾局指導下,于2019年起開展了兩批《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征集工作,并累計收錄、發布了309個目錄品牌,在推動農墾品牌建設、引領農業綠色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根據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及部局工作要點,我中心擬組織開展2021年《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動態管理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動態管理范圍
《中國農墾品牌目錄》按照層級不同,分為墾區(集團)公共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三個層次和類別進行動態管理。2021年《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動態管理面向全國35個墾區,有關墾區、集團(或企業)可自愿申報,參與動態管理工作。
(一)動態管理主體
動態管理主體為符合申報條件的墾區(集團)公共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注冊商標的所有者或授權使用者,或已納入《中國農墾品牌目錄》的主體。所有申請企業需為農墾國有獨資或農墾國有控股比例不低于51%的農墾系統內企業。
(二)動態管理類型
1.新增申報:對尚未納入《中國農墾品牌目錄》的品牌所在單位,各有關單位可按照《中國農墾品牌目錄管理規程(試行)》(墾經辦〔2019〕46號)中申報條件相關要求進行自愿申報。
2.更新更正:對已納入《中國農墾品牌目錄》的309個品牌,可根據各有關單位實際情況對臨期或過期資格證書進行更新,對商標授權使用、企業隸屬關系等變更授權或申報主體,或對其他需更新更正的內容提供相關材料、說明。
二、動態管理程序
(一)新增申報
1.各墾區(集團)主管部門需統一匯總申報名單,按要求填寫《2021年中國農墾品牌目錄新增申報匯總表》(附件1),加蓋公章后提交至我中心。
2.申報墾區(集團)公共品牌的墾區(集團)組織,按照《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墾區(集團)公共品牌申報材料》(附件2)要求填寫并提供相關材料,直接向我中心申報。
3.申報企業品牌、產品品牌的農墾企業,對照相關條件,按要求分別填寫《中國農墾品牌目錄企業品牌申報材料》(附件3)和《中國農墾品牌目錄產品品牌申報材料》(附件4),由所屬墾區(集團)主管部門同意并加蓋公章后,統一提交至我中心。
4.我中心委托中國農墾品牌管理專家委員會或第三方組織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初步列出符合要求的申報品牌名單和收錄內容。
5.對符合要求的品牌名單和收錄內容,開展社會調查測評,并組織專家復審,對需現場核查的組織專家進行實地核查。根據測評、會審結果形成評審報告和收錄推薦名單。
6.面向社會公示目錄推選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組織復核,并提出復核意見。
7.發布經公示最終確定的目錄名單,并報農業農村部農墾局備案。
(二)更新更正
1.各更新更正主體按照《2021年中國農墾品牌目錄更新更正表》(附件5)要求填寫,并將相應證明材料提交至我中心。
2.我中心委托中國農墾品牌管理專家委員會或第三方組織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更新更正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形成評審報告和更新更正名單。
3.面向社會公示更新更正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組織復核,并提出復核意見。
4.發布經公示最終確定的更新更正名單,并報農業農村部農墾局備案。
三、材料報送方式及說明
(一)申報方式。申請動態管理的主體登錄中國農墾(熱作)網(http://gdmee.com)“通知公告”專欄下載相關材料,并可在“農墾品牌-品牌體系”欄目查看《中國農墾品牌目錄管理規程(試行)》(墾經辦〔2019〕46號)、《中國農墾品牌目錄》第一批及第二批收錄名單。
(二)填報要求。動態管理主體按要求填寫對應申報材料(參見附件1.2.3.4.5),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動態管理主體提供的相關圖片清晰度應為1080p或分辨率不低于300,并以品牌標識名稱命名,作為圖片附件單獨列在申報文件夾中。
(三)報送方式。動態管理主體將對應類別的申報材料紙質版簽字蓋章,郵寄至中國農墾經濟發展中心經濟貿易處;電子版文檔(需保存word版、蓋章掃描版兩種格式)發送至中國農墾經濟發展中心經濟貿易處郵箱。其中,新增申報的動態管理主體需將紙質版材料膠裝成冊。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6日。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南路96號農豐大廈913;
聯 系 人:楊雅娜 ,李世豪 ;
聯系電話:010-59199578(傳真同號),010-59199527;
郵 箱:nkzxjmc@163.com。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本次動態管理后的品牌目錄將在第十九屆農交會等重要展會和農墾品牌發布、推介等活動中進行重點發布推介。各墾區(集團)及有關企業一定要高度重視,積極申報,確保有一定社會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品牌不漏報。
(二)嚴格把關。要嚴格審核上報材料,保證上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存在《中國農墾品牌目錄管理規程(試行)》禁止條件之一情況的,不能申報。
(三)嚴肅紀律。各有關單位一定要堅持公益性原則,嚴肅工作紀律,嚴格禁止借目錄征集之名向申報單位攤派、收費,確保申報工作的規范有序開展。
附件:1.《2021年中國農墾品牌目錄新增申報匯總表》
2.《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墾區(集團)公共品牌申報材料》
3.《中國農墾品牌目錄企業品牌申報材料》
4.《中國農墾品牌目錄產品品牌申報材料》
5.《2021年中國農墾品牌目錄更新更正表》
中國農墾經濟發展中心
2021年8月16日
文件下載:關于開展2021年《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關于開展2021年《中國農墾品牌目錄》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責任編輯:經濟貿易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