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規劃(2024—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協調機制。各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由省林業局牽頭建立健全林下經濟工作機制,定期召開調度會議。市縣政府做好統籌工作,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緊密協作,扎實推動任務落地。省各有關單位要按照部門職能分工,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協作和聯動,加大對林下經濟工作的扶持力度,在有關政策制定、資金投入、項目安排等方面給予指導和支持,積極幫助和解決林下經濟發展中的困難。
二、加大政策扶持,完善基礎設施。各市縣可根據當地實際,安排地方財政資金補助成片發展的林下經濟;鼓勵加大稅務支持,對符合條件的林下經濟市場主體,可按稅法相關規定給予扶持或稅費減免等優惠;要探索設立林下經濟貸款風險金,構建“政銀擔”合作模式,探索建立健全抵押林權收儲制度體系等;相關部門要落實好項目用地政策。要加大林下經濟相關林區“五網”等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將其納入本地區相關規劃;合理規劃、布局林區道路和各類水利、電力等設施建設;完善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將公共基礎設施向山區和林區延伸。
三、注重基礎研究,強化科技支撐。各單位要密切配合,加快林下經濟標準體系建設,積極探索各地林下經濟種植、養殖、倉儲、加工、運輸、檢測等相關標準;推進林下經濟技術創新,強化新模式、新品種、新產品的研發和推廣應用;建立結對幫扶機制,派遣林業、農業科技人員到基層開展技術培訓和指導。
各市縣、海墾集團要抓好《規劃》任務落實,在林下經濟發展總面積和總產值不變的情況下,各分項目標、任務可根據情況適度調整。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5月23日
責任編輯:發展規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