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經辦[2012]7號
各有關科研院校、全國熱帶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委員:
為促進熱帶作物育種成果審定和轉化應用,推動熱帶作物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依據《全國熱帶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暫行)》(墾經辦〔2011〕38號),組織開展熱帶作物品種審定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者
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品種選育的單位或個人。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其他組織在我國申請熱作品種審定的,委托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國種子科研、生產、經營機構代理。
二、申報條件
申報的品種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人工選育或改良,來源清楚,無知識產權糾紛;
(二)經過品種比較試驗、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
(三)與對照品種有明顯差異;
(四)遺傳性狀相對穩定;
(五)形態特征、生物學特性一致;
具有合適的名稱(引進的品種,應注明原有名稱);
(七)轉基因品種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轉基因農作物管理條例,獲得安全證書后方可進入品種審定程序。
三、申報材料
申報者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全國熱帶作物品種審定申請書(附件一);
品種選育報告、品比試驗報告、區域試驗報告、生產試驗報告,以及相關圖片(附件二);
相應的產品檢測報告;
(四)轉基因品種應提供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有關法定證明。
四、審定程序
品種審定委員會審核申報材料后將組織專家進行現場鑒評、初審和終審。
五、其他
申報者須如實提供申報材料(原件一式2份),并將電子文檔報送全國熱帶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rzfzch@163.com),受理申報時間截至2012年4月30日。
聯系人:劉建玲
電 話:010-59199528,010-59199527(傳真)
附件一全國熱帶作物品種審定申請書.doc
附件二品種比較試驗、品種區域試驗、品種生產試驗報告.doc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責任編輯:楊文強